
- 小区呼唤业主大会
发布时间:2012-09-23 00:00 | 1368次浏览
伴随着居民住宅小区的迅速发展,基层组织建设却远远滞后,导致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物业公司管理面临困难。因此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公司,都强烈呼唤成立合法的业主大会,加强小区的建设和管理。
在我国现行的物业管理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业主大会是住宅小区行使房屋所有权和管理权的组织形式,决定小区内关于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承担着聘请、监督物业公司的职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真正成立了合法业主大会的小区少之又少。据了解,在昆明市,民间自发的小区业主大会已有10多家,可是至今还没有一家得到民政部门承认,获得合法地位和法律效应。
一些小区居民在与记者交谈时提出,当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者发生矛盾时,消费者就是弱者。唯一的办法只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只有成立了业主大会,大家才能团结起来,争取合法权益。昆明市消协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在众多投诉中,最难处理的就是物业管理问题,因为它涉及的政府部门和专业公司太多,各有各的制度,互相之间难以协调,消费者势单力薄,最后往往不了了之。
目前大多数物业公司都是从开发商手中直接接管小区,与业主之间并未签署过具体协议。这样一来,物业公司的职责和权利不明,要么收了钱不办事,要么办了事收不了钱,与业主之间缺乏理解沟通,互不信任。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唐晓林指出,小区内没有基层组织,物业公司成了与群众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部门。在群众心目中,它甚至代表了基层政府的形象。而物业公司本身其实只是企业,现在也还不成熟和完善,这种角色错位导致了物业管理矛盾重重,举步维艰。
昆明市信访局副局长李旭升经过长时间的基层调查后认为,解决小区问题的根本,就在于成立合法的业主大会,通过它来清理和达成业主、物业管理者、专业公司以及政府之间的关系。但是现在成立业主大会的难点在于民政和建设部门的规章制度有所冲突,而在社团管理条例中,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具体法规,使民政部门的审批无法可依。(新华社记者曹滢)